[组图]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地方志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14.12.2018  15:32

 

 

2018年12月13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利剑,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何文俊,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查干浪涛、孟秀芳出席本次发布会并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会议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新闻发布处副处长黄海燕主持。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  孙利剑

 

孙利剑指出,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历史久远,连绵不断。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新方志编纂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三次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自治区领导也十分重视和关心地方志工作。2015年以来,两位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和希望。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并与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和各盟市政府签订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地方志工作。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的事业格局,拓展了方志文化的内涵,为提升自治区文化软实力发挥了独特作用。

一是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2006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全国地方志工作领导体制逐步完善。自治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2010年12月,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调整组成人员机构,编委会主任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2016年,自治区将“高度重视编史修志”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并写入《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逐步形成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是依法治志不断强化。2012年,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2015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了蓝图,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是志鉴编修成果丰富。全区共编纂出版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约300部,行业志、部门志、军事志、专题志、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900多部,地方综合年鉴300多部。此外,编辑出版其他地情文献近千部。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全区已建成方志馆9个。其中,盟市级方志馆(库)3个、旗县(市区)级方志馆(库)6个。内蒙古方志馆正在建设中。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建成“内蒙古区情网”汉文版、蒙古文版、手机版;建成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方志内蒙古手机报多媒体平台;建成地方志在线编纂系统、地方志多功能数据库、地情网信息集群,与全国地方志系统及各委办厅局和各盟市网络实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五是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完成了《绥远通志稿》等30多部旧志整理出版工作,抢救了大量珍贵历史资料,更好地延续了历史文脉。拍摄《方志内蒙古》专题片,在内蒙古电视台陆续播出,集中宣传和展示了我区丰富的方志文化和地情文献资料。全面启动并编译出版18部蒙古文志书。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库伦旗茫汗苏木、奈曼六号农场入选中国名镇、名村志工程。启动《内蒙古抗日战争志》编纂工作,开展口述史征访挖掘工作等。

他强调,通过修志编鉴、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地方志编修已发展成为存史、资政、育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记录当代、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发展文化、激发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推动区内外文化交流合作、提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等方面,成绩日益突出、作用日益显著。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目前,全区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区地方志工作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精神,全力以赴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三全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互联网+地方志”深度融合,加快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方志馆建设步伐,鼓励和引导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编纂形式多样的地情丛书,做好资政服务,切实肩负起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历史担当,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推动内蒙古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  何文俊

 

何文俊表示,多年来地方志工作者一直默默无闻修志编鉴,却很少宣传自己的工作,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地方志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怎样的成效。几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地方志系统拼搏进取,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概括地讲,就是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聚焦主业,志鉴编修成果更加丰富。截至目前,全区共出版二轮志书80余部,蒙古文志书18部。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志·方言志》等7部志书荣获内蒙古社会类图书评比二等奖。《内蒙古年鉴》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编纂,每年一鉴,公开出版。12个盟市全部编纂综合年鉴,全区约80%的旗县(市区)也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自治区本级30多个部门、单位组织编纂了专业年鉴。其中,《内蒙古年鉴》《通辽年鉴》等10部年鉴荣获国家年鉴类评比二等奖。

二是坚持依法治志,制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志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然要求。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为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2015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6年,将“高度重视编史修志”的内容写入“十三五”规划。2017年以来,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盟市志、旗县(市区)志评审验收及出版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行文规则》等20多项制度规定。目前,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为统领,以一系列规定办法为配套措施的地方志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坚持修志为用,资源开发利用更加充分。地方志的主要功能就是“存史、资政、育人”,如何有效发挥志书和年鉴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是地方志永恒的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重点在旧志整理、地情书籍和地方志信息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修复整理了《绥远通志稿》《归绥县志》《包头史》《口北三厅志》《清·五原厅志略》《热河经棚县志》等30余部旧志,编纂了1000余种地情书籍和口袋书,按照“互联网+地方志”模式,建设了“内蒙古区情网”蒙汉双语网站、手机网站、“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和蒙汉双语多功能数据库。目前,“内蒙古区情网”网站点击量已突破2000万人次,数据库存入字条数量近3亿,为社会大众读志用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事业发展领域更加广阔。创新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响应国家振兴乡村战略,积极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志工程,编纂出版了《科左后旗茂道吐苏木公音浩绕嘎查志》等4部村镇志,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库伦旗茫汗苏木、奈曼六号农场申报并入选中国名镇、名村志工程,带动地方志事业逐步热了起来。与内蒙古电视台联合拍摄了13集大型综合文献影像志《方志内蒙古》,全面记述了自治区及12个盟市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内容,实现志书文字到影音图像的突破,丰富了利用地方志书、传播传统文化的手段,推动地方志事业逐步活了起来。当前,我区地方志事业正由志鉴编纂向志、鉴、史、馆“四驾马车”并行和志、鉴、网、馆、库、用、刊、研、会、史“十业并举”转型升级。地方史已列入工作规划,内蒙古方志馆已在建设中,我区地方志事业正在逐步强起来。

他强调,近年来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但从国家任务要求和人民群众更高期望角度来看,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继续努力。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忘方志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初心,牢记方志人“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的使命,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查干浪涛

 

查干浪涛强调,地方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应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和作用。“存史”就是积极保存地方文献,为编史服务,为社会科学研究服务,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资政”就是向领导机关和领导者提供决策借鉴和参考。对领导者认识地情、了解地情,从宏观上把握地情,进行科学决策,可以发挥参谋和智囊作用。“育人”就是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向广大群众、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热爱家乡教育、传统文化熏陶等。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孟秀芳

 

孟秀芳指出,今后推进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精神,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推进“十业”共同发展。稳中求进,按时保质完成地方志“三全目标”;推进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重视各类专业志鉴、乡镇村志编纂,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有步骤开展旧志整理,延续历史文脉;全面统筹全区旧志整理、保护工作;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积极开展地方志学会和地方志期刊工作,推动全区地方史志鉴理论研究和方志学学科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事业发展活力;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最后创新服务手段,加快方志馆建设,推进内蒙古方志馆建设,带动盟市、旗县方志馆建设。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新闻发布处副处长  黄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