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3.04.2018  17:33

  在呼伦贝尔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38个市直部门评选出的10个优秀部门中排名第二。2017年,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政府法制办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市场监督管理,夯实法制建设基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效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2017年,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局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凡国家、自治区出台新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及时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相关规定。在完成体制和机关改革后,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印发了《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办法的通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依法行政计划》《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市场监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一2020)年》等。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建立执法依据目录和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
  于2017年4月26日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执法依据目录974条和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分解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呼伦贝尔市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证据规则》、《执法流程图》、《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17项执法工作制度,已于2017年6月26日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对我局起草或执行的7个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逐件进行研究,提出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个、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5个的建议,于2017年6月15日上报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呼伦贝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三重一大”实行党组集体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经法制机构审核,并且按法定程序报备。对重大影响吊销营业执照案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法制办进行了备案。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执法稽查绩效考核制度》、《执法稽查建议书制度》、《执法约谈制度》、《大要案备案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尊重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作用的发挥。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办案,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规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结各类案件8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