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首批排污许可证发放到位

22.06.2017  15:47

          6月19日,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副局长金瑞山向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4家企业颁发由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也是全市首批获得排污许可证的4家企业,标志着呼市排污许可制度迈出了全新一步。

本次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网上申报流程,由企业申请,环保部门审核,涵盖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环境管理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增加的内容等若干项内容。

所有许可内容全部载入许可证副本,获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企业必须时刻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许可限值、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要求,严格按证排污,不能有丝毫的疏忽。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环保部门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年底前,按照环保部部署,还将对钢铁、水泥、农副食品加工等13个重点行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所有固定污染源都要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呼市环保局金瑞山副局长为企业颁发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