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财政局实行“两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05.02.2018  17:22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呼市财政局及时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一是对执法人员信息确认。根据市法制办提供的执法人员信息,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不符合办证和换证的人员一律不予登记,对所有符合条件并需要换证的人员信息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呼市财政局及时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在区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中通过率达到100%。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印发并执行了《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新上岗人员岗前法律培训考试制度的通知》(呼财办税【2014】2号)、《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财税【2016】14号)、《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财务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呼财人【2017】10号),严格执行《呼市财政局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呼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考核文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