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明确四项重点开展 2015 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25.08.2015  10:50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维护全市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用“互联网+”的思维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明确四项工作重点,从 7 月~ 11 月集中开展 2015 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一、摸排情况,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一是 按照《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关于全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运行模式及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涉网信息情况,通过网络抽查和实地检查,对辖区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进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落实网店实名制,做到对主体数量请、情况明,为开展专项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 与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协作,打击网络交易非法主体网站,重点打击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从事欺诈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针对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实施监管整治。一是 研究建立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依法加强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查。 二是 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强烈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农资及其他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各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并曝光不诚信网站。 

        三、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督导,强化平台责任落实。一是 以落实新《消法》、新《广告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和将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为重点,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制定完善网络经营者资质审查制度、商品质量检查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信用管理等制度规范,督促平台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是 加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指导,监督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公开促销规则,制定投诉处理预案,对照问题主动整改,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条款执行情况,坚决抑制刷信用等违法行为。 三是 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应负的法律责任。 

        四、多措并举,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一是 通过重点抽查检查、经济户口信息对比、资质荣誉比对和关键词搜索、受理投诉举报等方法,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案源线索,及时发现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完善案件查办机制,打通条线、地区间“速转案”通道。 二是 积极拓宽执法领域,依法查处网络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亮照亮标”和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类违法行为。 三是 强化对农村网络市场的监管和行政指导,促进合法、诚信经营,积极防范农村网络市场发展中的经营风险和监管风险。 四是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特别是跨区域、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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