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环保局四项措施强化排污申报许可与收费工作

11.12.2014  18:39

为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敖汉旗环保局结合本旗实际,完善四项措施强化排污申报许可与收费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排污费申报登记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排污收费管理条例》,坚持“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原则,明确许可证申报范围、办证原则、核发条件、核发程序、工作时限等,建立工作机制,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特别是对新建项目,及时掌握企业投产运营情况,充分利用“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机会,督促企业按时进行排污申报。

二是开展排污现场检查。全面开展污染源清理普查,对尚未申领的企业,符合发放条件的限期补办,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督促整改、限期申领。深入排污单位,根据排污申报,全面掌握企业工艺流程、生产状况、原材料消耗及实际排污状况,据实核定排污费作为排污收费,防治出现少报、漏报、拒报、谎报等现象。

三是强化排污费执法监管。严格排污许可与收费有关规定,将排污许可管理纳入企业整治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排污者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坚持开展环境监察,杜绝协议收费、人情收费、随意减免排污费等行为。对于无证或未按证排污的排污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排污申报许可制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限污、减污”的作用,引导教育企业对排污许可的重视,促使企业自觉依法持证排污,切实控制企业排污总量,实现减排目标。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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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