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11.2014  20:32

        2014年10月8日下午,全区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佳书记和周黎明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兴安盟司法局迅速行动,狠抓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及时贯彻和落实。

        一、召开会议,统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思想认识

        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兴安盟司法局当即召开了全局会议,传达了全区社区矫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长包扶宏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做好会议的传达贯彻。各旗县市司法局要抓紧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二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扩大工作范围、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我盟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对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衔接到位

        为加强对社矫人员管理的“无缝衔接”,10月10日,兴安盟司法局组织各旗县市司法局到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东部分局召开了对接研讨会,共同探讨对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对接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部门的衔接与配合。研讨会上,双方就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人员管理衔接的具体方式和途径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构建长效衔接工作机制的共识。

        三、充实力量,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兴安盟司法局将全盟新分配的95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壮大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使社区矫正志愿者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兴安盟司法局决定近期举办全盟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技巧,全面促进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实效性。

        四、深入基层,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导检查

        兴安盟司法局组成督查组,先后深入全盟6个旗县市司法局,对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逐项检查落实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台帐建设是否规范,走访排查是否深入,把社区矫正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教育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使社区矫正人员接得下、管得住、跑不了,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