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6.06.2017  04:11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7月7日至9月7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国土资源厅党组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2016年12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整改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从严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开展政治巡视是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高度信任,体现了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一次宝贵机遇。厅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厅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要求,逐条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制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和要求,强化整改督查机制。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推进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各盟市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综合施策推进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厅党组按照“区别情况、找准要害,分类施策、全面整改”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整改。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一道,自觉开展整改,先后1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传导压力,指导整改,特别是加强调度和督查,细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动态管理,对整改工作迟缓的单位,亲自出面、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同时将内部审计、执法监察、执纪问责、行政督查等措施联动实施,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全面推进常态化管理。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厅党组在常抓、长管上下工夫,更加注重长效管理。将巡视整改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统筹、相衔接,将全年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同期召开、同步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2017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体系,把巡视整改成果持续落实到党建、选人用人、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实施常态化管理。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治本作用,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各项工作有提升。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厅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方面 

  1、关于厅党组学与做结合不够和民主集中制执行较差的问题。厅党组以“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提出了24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全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立场、组织原则和作风建设,细化了责任分工和权力清单,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团结和谐、廉洁干净的班子。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七网建设、和林新区建设、不动产登记、地质勘查转型发展、产业用地降成本、法制国土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先后出台50多项政策措施和制度,学与做结合实现常态化。不动产登记、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得到国土资源部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营造团结和谐氛围,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决策事项范围,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决策执行、责任追究等关键问题,重要政策出台必须自上而下广泛征求意见。厅党组还明确规定,凡研究重要政策、重要人事任免、传达落实重要决策部署,必须通知各盟市国土资源局长参加。同时进一步严明了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新班子团结协作、风清气正,民主氛围浓厚。 

  2、关于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欠缺,创新不够,对基层党支部检查指导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细化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全年中心组集体学习达到12天以上,并做到“三个到位”“四个确保”,党组书记发挥学习表率作用,亲自领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讲党课。今年2月7日-9日,专门邀请国家和自治区知名专家学者,辅导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厅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的意见》和《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支部工作考评细则》,充实强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力量,督导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情况、党支部工作会议活动情况分类、分片检查指导,每年督导不少于20个,今年以来已督导16个。此外,通过联述联评联考、年度考核、内部巡察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1、关于机关党委代替厅党组抓党建工作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的工作的意见》《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意见》等制度,厅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动,班子成员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在实绩考核中占分比例。开展了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建工作调研,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期,厅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经费、人员、管理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厅机关党委在2016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分类定级中被评为一类标兵。 

  2.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梳理完成“三严三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专项活动整改结果报告,在全系统推广运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建工作制度范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和推动,如通过制作展板方式要求各支部将开展学习活动情况集中展示,起到互学互促,倒逼落实的作用。已开展两期,制作展板50多块,正在筹备第3期。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问题。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及时推动配齐基层党务工作者、纪检委员。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主体责任,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的培训学习。制定了2017年培训计划,已组织开展一起党务干部统计业务培训,40多人参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各项要求,严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党建工作范式要求,按期选举换届。近日,厅党组专门研究部分厅属单位党组织机构设置和领导配备事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及时印发了《全区国土资源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党组书记专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亲自”,提出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政底线”意识,主动研究推动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创新,从源头上堵塞权力寻租风险点。党组书记首次与班子成员和有关单位一把手共38人签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已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会议上集中安排了一次述责述廉。 

  2.关于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厅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定了“动员部署、检查督导、评估总结”等三个阶段,集中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厅班子成员抓业务的同时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重点问题的督导,驻厅纪检组牵头赴鄂尔多斯实地督导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综合整治。2016年8月份以来,给予鄂尔多斯国土资源局2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另致函鄂尔多斯纪委给予2名干部党纪处分。 

  3.关于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按照自治区编办安排,将厅机关2个行政编和1名工作人员划归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纪委拟为厅纪检组充实2-3名工作人员,已到位1人。进一步督促盟市、旗县国土部门和厅属单位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对纪检干部提出“四个清楚”的要求,并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企业纪委、厅属事业单位纪检干部和盟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人员的作用,在实践中提升能力。通过交叉办案、异地办案等方式提升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修订了《内蒙古纪委驻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实施办法》,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近年来,累计处置信访举报192件,立案8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10件,给予处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21人。 

  (四)遵守廉洁纪律存在的问题方面 

  1.关于权力寻租造成大量土地闲置,矿产资源乱采乱挖的 问题。一是按照自治区纪委部署,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二是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招投标制度;三是及时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以及配套实施意见,通过督查、限批、核减指标等综合措施,使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90.7%,其中9个盟市处置完毕。三是加强执法监察,出台了《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的暂行规定》,探索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四级联动机制,2016年3月份开始,开展两次矿山开采专项整治行动,2013年以来查处涉矿违法案件964件,对99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3人。同时对基层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国土所长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2.关于厅属二级企业利用决策权滥批资金、财务管理混乱等的问题。2017年,加快健全厅属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出资人管理机制,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按制度、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配套规定,在项目选择、资金管控、投融资、人员安排等重大问题上,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完善决策机制,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内部审计。通过整改,建立健全了公司决策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管理行为,提高了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有效防控经营风险。 

  (五)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册,对提任干部进行全程记录,并归入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多渠道、多侧面识别干部,全面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有效防止将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提拔使用。厅党组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研究干部,强化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2017年以来,厅党组严格按照《条例》选任干部,严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将干部考察过程做细做实,全程记录,装订成册,厅党组提任干部群众认可度明显提升。对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个别干部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厅机关干部混岗、随意借调工作人员的问题。为加强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厅党组于今年3月份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对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的条件、程序、待遇等进行了明确,并下发厅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对厅机关各处室(局)借调人员进行了规范和清理,处室自行借调人员一律清退,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人员由处室提出借调申请,人事部门综合考虑后提出意见,经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定,目前机关重新确认借调28人,其余全部退回。 

  3.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流使用干部的迁转关系手续的问题。2016年9月9日,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交流任职和免职退休工作的通知》,对干部交流任职和免职退休后办理手续的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相关人员的手续及时办理到位。 

  4.关于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聘用合同制员工未办理手续的问题。对已聘人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对未办理手续的30名人员,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于2017年3月前全部整改到位。 

  5.关于违规增设机构的问题。将增设的信息办、企管处两个内设机构全部撤销。其中信息办职能并入厅办公室。企业管理处的职能由原地勘单位改革办公室承担,为临时机构,统筹协调地勘单位改革等有关事宜。 

  6.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厅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逐一审核。目前,已完成320卷厅管干部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工作,相关问题逐一核实清楚,为今后干部任用、交流、养老保险、工资晋升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证。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 

  1.关于公车使用、办公室超面积的问题。按自治区要求,公车改革已于2016年3月底全部完成,目前厅机关保留4台车辆,符合有关规定,并喷涂了“公务用车”标识。同时,严格派车审批,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违规用车现象。对较大办公室进行分割后形成的新办公室,调整为公用资料室或会议室使用。 

  2.关于办公楼亮化、音乐喷泉、信息化工作投入大但效果不理想造成浪费的问题。对办公楼亮化、音乐喷泉由专人负责管控,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对近年来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对在建项目梳理进展情况,已邀请国土资源部等有关方面专家,对我厅信息化建设工作把脉会诊,提出完善措施,为下一步常态化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3.关于土储投公司违规支出餐费、接待费的问题。对公司筹备组建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并建立了公务接待月统计台账,实行公务接待预算管理。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中关于公务接待报销支出的内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纪检审计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通过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控接待标准和接待次数,严格执行报销支出流程。必要的公务接待以普通工作餐为主,公务接待费用明显下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4.关于部分干部思想作风散漫、审批沟通不畅、办结不及时等问题的整改。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文运转审签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和措施,简化办理程序;除涉密件外全部实行网上运转,接办分离,全程留痕,透明操作。文件运转更加规范高效,进一步提高了审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三分之一。 

  5.关于厅机关干部考勤和外出报备不到位的问题。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出人员旅差费报账全部附《公出附审批单》或会议通知,否则不予报销。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等事项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目前,厅机关工作人员已实行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签考勤制度,自动统计,随时抽查,常态化管理。 

  6.关于基层国土资源局、国土所业务能力和作风问题。厅党组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部署了6个方面18项工作。今年3月至5月,组织旗县国土资源局和基层国土所干部开展了5期执法监察业务培训,900余人参训。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盟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对基层国土资源局、国土所的培训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做好指导和支持工作。同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督办和限期办结有关案件,接受基层群众监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的整改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还需要弛而不息,常抓不懈。 

  一要深入强化“四个意识”,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团结和谐、廉洁干净”的领导班子。 

  二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土资源队伍。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建章立制,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纵深传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政治站位,将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抓好中央决策落实、推动内蒙古发展、提升国土资源服务保障水平的强大动力。完善干部内控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努力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激发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正能量。 

  三要严守底线,形成常态化的反腐倡廉监管约束机制。严守“廉政、生态环境、矿山安全、维稳管控”底线,加强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合力,在不断提升党内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上下功夫,将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抓好中央决策落实、助力自治区发展、提升国土资源服务保障水平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4215911,传真,0471-6926948;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邮政编码:010010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