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税局五项措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28.11.2017  19:28

      2017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以来,包头市国税局根据区局要求结合全市管户情况和行业特点,选取部分行业开展重点检查。

      一是将发票检查与国地税联合稽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协查检查、举报案件检查相结合,不断拓宽发票案件信息来源的渠道。

      二是坚持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的工作原则,对疑点发票通过网上比对、系统查询以及委托协查,更深入地核实发票真伪以及违法行为性质。在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协查和举报检查中,不仅就票查票,还实行拓展检查,将所有问题查实查透。

      三是建立发票“黑名单”,将两年内有发票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每季度核查一次。同时,将申报异常和长亏不倒户作为检查重点,防止其开具、取得“阴阳票”和“大头小尾”发票虚列成本或费用。

      四是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将符合条件的税收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上曝光,以警示其他有侥幸心理的纳税人,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五是加大对发票案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的催缴力度,积极协调法院、公安力量拓宽案件执行手段和渠道。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机关配合力度,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涉税刑事案件,扩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影响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