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杨军仕主讲“方志大讲堂”第五讲

17.12.2016  19:32

 

杨军仕授课

2016年11月25日下午,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方志大讲堂”第五讲在国家方志馆一楼报告厅举行。讲座由中指办秘书处处长杨军仕主讲,讲座题目为“地方综合年鉴基础理论刍议”,讲座由中指办期刊处处长程方勇主持。

在讲座中,杨军仕主要讲了地方综合年鉴的内涵和外延、性质和特点、功能和服务对象三部分内容。他指出,“地方综合年鉴”这个概念在我国被广泛使用,起始于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综合年鉴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使用环境下,又被称作普通年鉴、地方年鉴、地方综合性年鉴、综合年鉴等不同名称。《条例》中则将地方综合年鉴的定义归纳为“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地方志工作中所涵盖的地方综合年鉴主要包括省级综合年鉴、地市级综合年鉴和县区级综合年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还出现了大量的乡镇年鉴、村(社区)综合年鉴、开发区综合年鉴、经济区域年鉴等。民国时期,因认识和理解的不同,大家对年鉴的性质也有不同的表述。在当代,有人认为年鉴是综合性或资料性年刊,或者是资料性工具书,抑或两者兼而有之,《条例》则把年鉴定位为年度资料性文献。他认为,地方综合年鉴具有资料性、地方性、年度性、综合性、工具性、真实性的特点。他还梳理了民国以来,人们对地方综合年鉴功能认识的演变,详细阐述了地方综合年鉴服务政治、辅助科研、展示地情、保存文献的四大功能,介绍了地方综合年鉴的服务对象。 

程方勇主持并点评

程方勇在点评中指出,杨军仕在讲座中对地方综合年鉴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概念作了全面的梳理,对地方综合年鉴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对地方综合年鉴的特点和功能进行了科学的归纳,加深了大家对年鉴发展历史和编纂现状的认识;同时也对“年鉴方志化”和“方志年鉴化”现象提出了思考,希望地方综合年鉴将来能有一个很好的发展,既能翔实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又能保持其应有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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