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关于加强地方志资料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关于编辑志书资料长编的若干要求》(讨论稿)征求意见会在京召开

25.04.2017  21:01

 

 

2017年4月18日,《关于加强地方志资料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关于编辑志书资料长编的若干要求》(讨论稿)(以下简称“两个制度”)征求意见会在国家方志馆召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邱新立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原副主任、研究员苏炎灶,河北省秦皇岛市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齐家璐,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开发利用处调研员韩旭,河北省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孙进柱,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方亚光,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省志处处长蒋庆立,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胡巧利,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地情信息处处长吴辉军参加会议。

 

邱新立讲话

 

邱新立首先对与会专家参加征求意见会表示欢迎。他简要介绍了中指办在二轮修志收尾阶段、三轮修志启动前的关键时期,在制度准备和理论准备上的重要举措,指出将梳理组织发动、资料搜集、总纂编写、审核出版等一系列环节,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修志工作;并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针对各个环节建立质量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邱新立指出,地方志资料建设工作是地方志编修、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理论研究以及方志馆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地方志质量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两个制度”的制定,势必将完善地方志质量保障体系。他梳理了专家们的意见,对“两个制度”的定位、标题、发文方式提出意见,指出要围绕框架设计、文本内容进行深入探讨,提出有操作性的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在第一次《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经验交流会暨地方志质量建设研讨会上广泛征求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资料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质量建设打好基础。

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两个制度”的制定非常必要,对于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定位、框架、文本、内容等各方面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宋丽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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