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30.03.2015  14:08

 

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区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惠及全区202万老年城乡居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号)精神,中央确定的养老金标准由原来55元提高到70元,在此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十个全覆盖”工程要求,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85元。

目前,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已将中央补助资金下拨各盟市,下一步将指导各级经办机构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对涉及的信息系统相应程序模块进行调整。近期还将对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待遇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增发、补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