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修班举行开班式

11.11.2017  02:03

11月9日上午,第二期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修班在自治区司法行政干警培训中心(内蒙古警官学校)举行开班式。

本次专修班在总结第一期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委书记暨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修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对基层单位政委和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学习轮训全覆盖。此次专修班共培训司法厅正处级领导干部、监狱和直属戒毒所政委及其他处级干部共计101名。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徐宏光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徐宏光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上周举办的第一期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委书记暨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修班,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对于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新论断、新思想、新目标、新任务,推动我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紧接着举办第二期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修班,将进一步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确保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

徐宏光副厅长强调,全体参训学员要认真学习毕力夫厅长在第一期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委书记暨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修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第二期专修班培训任务。一要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髓要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上来。二要切实发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表率作用,坚持做学习十九大精神上的“优等生”、宣传十九大精神的“领头羊”、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实干家”。三要认真完成专修班学习培训任务,把专修班作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平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契机和动力、展示领导干部模范遵守纪律的窗口。

徐宏光副厅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培训,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联系工作实际,思考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新机遇新要求;要围绕落实“治本安全观”提升监狱、戒毒所工作水平;要增强职业荣誉感,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好各级宣传阵地,宣传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成效、树立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要补齐短板,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司法行政队伍,全力落实司法厅党委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为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厅人事训练处、监狱管理局、内蒙古警官学校相关领导出席开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