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成果进行审定

31.10.2017  22:24
      10月25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主持,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白宝玉宣读投票结果,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孙利剑宣读《201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名单》,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兼)、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张志宽汇报了201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情况并对奖励委员会提出评审建议,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主任医师王小明,内蒙古师范大学教授特古斯等25位专家出席会议。
      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经申报与推荐、形式审查、两轮专家组网络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会议对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候选成果采取播放PPT材料和完成人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二、三等奖成果在评审软件上审阅。经与会委员充分审议后记名投票表决予以审定,审定结果将在自治区级媒体公示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分设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个奖种。其中,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2016年只开展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