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锅检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研讨会

03.11.2017  17:27


  2017年11月1日,内蒙古锅检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研讨会。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胜利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环节以上干部,院党支部各委员,各党小组组长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胜利院长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所作的报告以及《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两篇人民日报社论,并向与会人员全文传达了内蒙古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在质监局第十二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为自治区质量发展进入新时代献计出力》。王胜利院长要求大家要听思想、听使命,要在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指导意见》上下功夫。要切实认真学习霍武局长在内蒙古质监局第十二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发言,领会讲话精神,并在工作中自觉加以贯彻落实。随后,与会人员逐一对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指导意见》发表了自己的心得体会,每个人都结合自身工作,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切身感受认真分析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事业发展现状、形势及问题。同时,与会人员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指导意见》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汇报了今年最后两个月的各自工作计划。

  王胜利院长逐一点评了各位与会人员的发言,并进行了总结讲话。

  首先,王胜利院长肯定了与会人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指导意见》的认真学习态度,认为大家的发言不仅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而且是具有高度、深度的。王胜利院长指出,党的十九大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对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随着对十九大精神学习理解的不断深入,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党的领袖习近平总书记的伟人风范,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蓝图的宏伟壮阔,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定力。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梦想的航船一定能够破浪前行、无往不胜。

  王胜利院长表示,《指导意见》是建设质量强国的行动指南,是新时代质监部门推进工作的方向遵循,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落到实处的一个具体的体现,要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仔细认真学习,全面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容。

  王胜利院长强调,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区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在质监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霍武局长的讲话政治站位高,内涵丰富,意义重大深远,为全自治区质监工作的下一步开展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目标。对质监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呈现的亮点,取得的共识要深入领会。对霍武局长提出的下一步的各项工作意见要牢记于心、贯彻于行。

  最后,王胜利院长对内蒙古锅检院年底前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向大家提出要求,希望全体职工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指导意见》的重要精神为强大动力,以霍武局长讲话为行动指导,切实为全自治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把内蒙古锅检院服务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提高到新的水平。


(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