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党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精神

20.07.2016  23:00

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特古斯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的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俞正声主席的重要讲话,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肯定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并对深入做好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为我们准确理解把握党的民族理论方针政策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增添了动力。在这次会议精神的鼓舞下,我们的思路更清、信心更足、决心更大、干劲更强。一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带着感情组织实施好有关规划、认真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按照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所做出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国家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盘活“政策存量”,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的对接,争取国家的支持,真正把扶持政策措施用足、用够、用好,不断促进我区少数民族和少数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一如继往地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将创建活动作为一项社会工程,纳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导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载体和方式,推动创建活动的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要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持续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借鉴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做法,全面梳理、总结、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区民族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