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函〔2018〕24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第一赛区半决赛有关事项的函

06.03.2018  01:31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有关安排的通知》(食药监法便函〔2018〕4号)要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8支队伍在第一赛区参加半决赛,本赛区比赛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为切实做好本赛区半决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参加半决赛人员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有关安排的通知》之附件2《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半决赛方案》的要求执行。

二、半决赛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请各参赛队于2018年3月11日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报到(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52号,昭乌达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交汇处东北角;联系电话:0471—6605588)。

(二)彩排、比赛时间与地点

彩排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6∶00,正式比赛时间为3月12日上午9∶30;彩排和比赛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四楼会议中心。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赛队填写《参赛人员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5日中午12∶00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

(二)请各参赛队录制1分钟的“竞赛宣言”小视频(高清格式1080p),小视频内容展示参赛队风采,但不能出现产品宣传和广告类型的言语。并于3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三)本次竞赛活动不安排接送站,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参赛队自理。

联 系 人:苗学军、皓为、毛子坤

联系电话:0471—4318156、5684748

13354875812、18104856669、18147138522

传     真:0471—4318156

附件: 会议回执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