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我区全国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

14.03.2018  17:21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在我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中引发热烈反响,认为此次宪法的修改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对于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一致表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在新时代展现新的更大作为。

  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云治厚说:“修改后的宪法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这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贯彻了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他希望国家尽快出版宪法修正案单行本,包括发行少数民族文字版和外国语言文字版,引导人们遵从宪法权威,领会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的实施。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全国政协委员、兴安盟副盟长张利文说:“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次宪法修改的内容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要求,既保持了我国宪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有新的重大发展,是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她表示,今后,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并结合本职工作,宣传好宪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政治学与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常文清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新的历史阶段,只有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才能使之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确立宪法总体要求和原则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部分修改,对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创新成果予以确认,更好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好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必将为我们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提供有力保障。今后,要以实际行动做好宪法的崇尚者、弘扬者、捍卫者。

  内蒙古党校法学教授、内蒙古法学研究所所长贾清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依法治国,是以宪法为治国的最高准则。此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了新发展理念,进而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相关规定,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作为一名法律教育工作者,要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宪法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及庆玲 郭俊楼 白江宏)

[责任编辑 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