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内蒙古质量提升工作

22.09.2017  18:18

常军政副主席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9月22日自治区常军政副主席主持召开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自治区质监局关于中国质量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情况的汇报,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举措进行了深入研究。


会议听取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张立忠关于中国质量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情况的汇报


  2017年,中国质量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质量:改善供给,引领未来”。来自俄罗斯、美国、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欧洲认可合作组织等37个国家和地区质量主管部门的政府官员、国际质量相关组织负责人、知名质量专家和企业家等680多位嘉宾参加了会议。习近平主席为大会致贺信,指出:中国质量大会旨在推进国际质量合作,质量体现着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希望各国与会代表共同分析国际质量发展趋势,交流全面质量管理经验,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提高质量不断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为各国人民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贡献。大会发布了《上海质量宣言》,呼吁继续深化全球质量合作交流,通过中国质量大会这个平台,携手努力,共同为促进国际质量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让质量引领全球发展的美好未来。


常军政副主席主持召开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专题研究我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


  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出台,《指导意见》总体分为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板块,分为总体要求,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六个部分,共30条。

  我国已经召开了两届质量大会,向世界阐明中国质量观点,发出中国质量声音。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此进行了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次,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体现了中央抓质量的决心。党和国家号召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是全区质量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

  常主席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后,对近期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宣传学习。各部门要加强质量提升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掀起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的热潮。突出抓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质量发展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把各级领导的发展观念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质量发展要求上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质量建设,让百姓知晓质量、关注质量、努力提升质量,使质量提升成为全社会统一行动。

  二是要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吃透《指导意见》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结合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准内蒙古质量提升的重点,明确内蒙古产品、工程、服务提升行动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时限要求、责任单位。质监局牵头加快制定我区工作方案,要充分征求各盟市政府、质量强区成员和大专院校等单位意见建议,确保方案科学、全面、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方案经质量强区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自治区政府、党委批准。

  三是筹备召开全区质量大会。传达中国质量大会会议和《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总结全区质量工作,分析经济社会质量发展形势,部署质量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