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国税局“五到位”全面推进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

20.11.2014  20:31
      2014年8月1日起,凡属生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将有助于解决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监管难、漏洞大等问题。赤峰市共有201户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纳入本次核定扣除范围,按核定扣除办法规定,156户纳税人期初存货所含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需做转出处理,期初存货所含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将转出8677.73万元,抵减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后直接形成应纳增值税税额5532.82万元,这必将成为组织收入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针对涉农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由原来的“凭票抵扣”到“核定扣除”的重大转换,赤峰市国税局“五到位”全面推进夯实政策管理。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网络、办税服务厅公告、直接送政策“上门”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将这一重大政策调整深入贯彻到每户涉农生产企业。二是组织培训到位。成立机构统一组织核定扣除相关工作,下发任务单按时间节点落实每个时间节点的具体工作。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原来相比,计算复杂,要求税务人员和涉农企业熟悉掌握政策和计算方法。为了夯实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赤峰市国税局专门举办了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工作视频培训,税务人员及170余户纳税人参加了视频学习。视频培训通过对试点纳税人核定扣除办法的适用范围、扣除标准的核定程序及其应用、期初存货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核定扣除后农产品购进凭证的管理和核定扣除的增值税会计处理等方面对政策进行了深入解析,为这一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调研测算到位。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下发后,赤峰市国税局成立专门工作组选择各行业有代表性企业进行调研测算。了解纳税人的生产工艺、行业标准、核定扣除政策实施后的影响因素等情况,掌握纳税人第一手资料。四是标准计算到位。农产品核定扣除政策的核心是选择适合的扣除方法确定适当的“核定扣除标准”。根据本次时间紧,户数多的特点,赤峰市采取试点纳税人自行测算,主管税务机关一对一辅导、审核,市局复核的方式确保“核定扣除标准”计算的准确性。五是审核把关到位。通过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对 201户纳税人的逐户审核把关“核定扣除方法”及“扣除标准”,并与前期调研测算、行业标准等比较分析,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扣除标准”上报的准确性。考虑到组织收入的严峻性,从组织收入的高度认真落实办法规定,严格期初存货进项税额转出审核,审核把关全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