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积极推进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11.06.2018  18:10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2018-2020年》要求,市环保局积极着手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前期工作,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备案,截止6月9日,全市共备案28家,79台。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吊车等。根据专家测算,一台国Ⅲ以上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30至50辆小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且工程机械在低空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严重污染空气。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联合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检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