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出台文件推动 “谁执法谁普法”落地生根

31.10.2017  10:27

近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制定下发了《元宝山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全面推进法治元宝山建设。

一、普法由“独唱”转向“合唱

意见》要求,坚持普法宣传和党章党规教育相结合,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普法责任意识和带头学法用法意识;坚持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坚持执法、司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公正司法;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并举为导向,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与“谁主管谁普法”相结合,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谁主管谁普法”为辅,全面发挥行政执法单位、司法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作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二、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意见》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主体是全区各级承担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意见》规定,执法部门要多措并举进行普法。一是要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活动中感受宪法和法律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对宪法法律的尊崇和信仰;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法律问题,把执法司法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三是要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探索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公众法律疑问;四是要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组织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五是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六是加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各自优势,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意见》还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行业内部普法,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

三、实行“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

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意见》还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及工作职责。

意见》的出台为元宝山区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将有力推动元宝山区普法理念由“独唱”转向“合唱”、普法内容由“单一”转向“多元”、普法责任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