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察

21.11.2014  22:03
 

林业厅政府网11月4日讯  日前,为进一步摸清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农牧业厅、水利厅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全区各盟市,选择有代表性的旗县、乡镇(苏木)、村(嘎查)进行了督查调研。

督察组深入全区多个盟市、旗县进行实地摸底调查工作,并与盟市、旗县的发改、财政、林业、水利、农牧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退耕农牧户代表进行多次座谈。通过座谈,一方面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针对我区目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和研究。

从现阶段巩固退耕还林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在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责任落实、措施得力的多重保障下,业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在改善退耕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也作出了一定贡献,成效是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 一是 总体规划编制时间过长,有的先进的科技项目未能编制到规划当中来。个别地区在编制规划时前期摸底调查工作不够全面,未能充分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建设内容未能满足退耕户的实际需求; 二是 工程管理不规范。由于建设项目涉及到多个部门,各部门在管理职能上各管一块,有时缺乏沟通,在项目的选择和布局上缺乏连续性和科学性。在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工程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是 个别地方资金到位迟缓,导致工程建设项目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特别是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各级工程管理经费落实难,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工程建设进度;四是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由于年度计划任务下达的较迟缓,涉及多个子项目需要招投标,不利于工程的组织实施,延缓了工程进度。

建议: 一要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年度项目的计划和资金尽早下达,便于建设项目及时实施,早日发挥效益。 二要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各地区将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监管制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形式,根据各部门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规定加强对应指导和督导,解决好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果。 三要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工作,努力提高退耕户的生产生活水平,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四要 提前准备下一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分年度建设任务的顺利按时完成做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