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实施

29.12.2017  12:04

        2018年1月1日起,《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实施。

  《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是巴彦淖尔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10月26日,经巴彦淖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11月7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中向会议作了《关于〈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说明》;11月10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票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议》。

  《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旨在加强该区域的保护与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条例共有六章三十三条,分别从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巴彦淖尔市国税局强化出口企业税收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
    巴彦淖尔市国税局严格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强化出口退(免)税企业税收服务,确保各项出口退(免)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出口企业“走出去”,有力推动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2017年,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2.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