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持续加强煤质检测管理力度全力保障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

02.11.2017  17:03

为全面掌握用煤户煤质情况,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前,市环保局对市环科所煤质检测工作及市四区生产、供热单位用煤煤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全市煤质检测和监管工作已全面展开,主城区内1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单位的第一批次煤样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检测分析中。

市环保局要求市环科所在11月15日前完成对主城区内及主城区周边供热及生产企业单位第一批次的煤质检测,提交煤检报告,为监管处罚提供有效的依据。采集煤样时,现场工作人员不能少于两人,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认真核实企业现场储煤量,做好现场执法笔录。同时,要求各级环境执法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本辖区内的生产、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环保设施运行,燃用煤煤质,煤场、渣场是否按要求进行苫盖等情况,对煤检不合格、存在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供暖期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