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勤奉献春风化雨促和谐——乌拉特中旗2018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25.07.2018  00:52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2003年、2013年两次作重要批示,要求本着珍惜“枫桥经验”,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始终是政法战线的一面光辉旗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要求。

        自治区司法厅“枫桥经验”座谈会后,为把握和传承“枫桥经验”精髓,乌拉特中旗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枫桥经验”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全旗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多次召开了“枫桥经验”专题学习讨论会议,专题研讨其精神实质。二是着眼于人民调解“最前哨”和“治末病”作用,创新组织方式,成立了乌拉特中旗综合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全旗社会治理大工作格局,构建起覆盖城乡和各行业间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用真心和真诚团结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旗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489起,涉及金额84.2万元。特别是乌拉特中旗综合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三个月以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起,调解成功15起,调解成功率100%,涉及金额11.06万元,其中司法确认4起,接待群众咨询35起。下面,让我们从近期4起典型案例来追寻综调委的“调解足迹”

        草场分化现难题  联合调解显神威

        温更镇牧民贾某与杨某于2015年因分户分草场发生纠纷,杨某先后围封了3次贾某出行的路,导致贾某无法从承包草场上出行,没有办法从外界往家里拉煤、送饲料、买米面等,给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其中贾某与杨某还是婆媳关系。贾某通过嘎查委领导多次与杨某交涉,但杨某坚决不同意解开围封的网围栏门,贾某一气之下要强行解开被围封的网围栏门。就在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有可能发生肢体冲突时,温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旗综调委介入调解。

        调解员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所属嘎查委和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发生原因,为顺利化解这起纠纷,乌拉特中旗综调委和温更镇调委会创新调解方法,抓住亲情血浓于水这一突破点打“亲情牌”。经过多日调解,最终杨某同意解开围封的网围栏门,贾某也同意让给杨某500亩草场,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一起沉积长达三年的草场纠纷在温更镇调委会和乌拉特中旗综调委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困扰嘎查委和镇政府多年的“一道坎儿”终于清除,辽阔的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水管破裂淹民房人民调解来帮忙

        近日,一起因自来水厂供水主管道破裂导致村民房屋受损的纠纷在乌拉特中旗综调委调解员的认真调查和耐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员终于如释重负地露出了笑容。

2017年10月11日,因自来水厂供水主管道破裂,地沟积水导致梁某某、徐某某位于乌拉特中旗移民村海东郊街坊的住房被水淹,房屋出现破裂。梁某某、徐某某主动联系旗综调委要求介入解决。

        综调委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员多次深入到被淹房屋及房屋周边进行了调查了解,调解员汇总情况后,及时联系梁某某和徐某某以及自来水厂双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经过历时几天的调解,自来水厂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徐某某、梁某某40000元整,并免除徐某某、梁某某位于移民村海东郊街坊住房10年的生活用水水费,徐某某、梁某某也同意自行修缮受损房屋。

        至此,一起因水管破裂引起的财物损害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村民的权益依法得到维护,广大群众拍手称赞

        患者摔伤矛盾起冷静调解皆满意

        近日,乌拉特中旗综合性调解委员会接到旗人民医院人民调解申请书,称该院重症监护室患者朱某在自行下地行走时,突发头晕晕倒在地,导致右侧第5-9肋骨骨折。患者家属对医院的诊治行为及服务态度不予认可。院方申请乌拉特中旗综调委介入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乌拉特中旗综调委调解员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立刻和患方进行沟通。综调委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患方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劝导,患方终于同意院外调解。

        第二天上午,朱某委托其亲属崔某与院方共同来到综调委接受调解。综调委考虑到朱某行动不便及时派人到医院,当面让患者朱某亲自签署委托书及调解申请书。调解员本着公平公正和情、理、法共融的原则,引导双方求同存异,最终院方同意免除朱某全部住院费用,并赔偿朱某11000元。

  这起医患纠纷是乌拉特中旗综合性专业调委会成立以来调解的首起案例,也是对“政府搭台、各方参与、专业调解、调赔结合”的人民调解新模式的最好诠释,真正发挥了综调委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减震器、隔离带作用。

幼儿受伤谁来管依法调解促和谐

        2018年3月6日下午,乌拉特中旗某幼儿园老师和保育员组织幼儿在园内活动,其中一名幼儿在园内软区草坪操场上进行皮轮滚筒平衡训练时,不慎踩空滑落,手肘部着地疼痛难忍。受伤幼儿家属得知此事后,认为幼儿园没有尽到照管义务,要求园方赔偿医药费、陪护费及营养费若干,幼儿园负责人则认为自己只能承担一部分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就此向综调委申请调解。

        综调委在接到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由两名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在了解双方的诉求与疑虑后,将双方请到一起进行沟通协调。期间,综调委还与旗教育局、医院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座谈会。调解员一方面有理有据地劝说受伤幼儿家属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另一方面让幼儿园负责人明白孩子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园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经过综调委多日调解,幼儿园最终同意赔偿受伤幼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陪护费、退学费(保教费、伙食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20000元整,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像这样的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人民调解案例,每天都在乌拉特中旗综调委上演着。乌拉特中旗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离不开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帮助,更离不开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辛勤付出,他们凭借着自己满腔真心为民的热情和在实践中积累的调解技巧,为广大群众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真正做到了“法律惠民”。

        下一步,乌拉特中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调解优势,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贡献力量。坚持源头预防、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