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突破

19.01.2018  12:40
新闻发布会现场

18日下午,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自治区开展两轮巡视,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存在的问题1841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47件,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年来,内蒙古全区共巡察1840个党组织,发现问题9532个,移交问题线索2099件,巡察工作成效初步显现。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将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由自治区纪委牵头负责的2个方面、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细化为23项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据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月胜介绍,自治区纪委对12个盟市、50个区直机关、国企、高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3轮督导,向被督导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反馈问题62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07份、涉及问题503个,下发风险提示单95份。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全年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31个,问责36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全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严格监督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风气,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34人次。

其中,重点对“一桌席”“二次宴请”“隐蔽就餐”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狠刹“喝酒风”。推动出台《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办法》,对各盟市接待办和驻呼办进行重点检查,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狠刹公款吃喝风。2017年,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8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26人,同比分别增长295%和258%,自治区纪委分10批次对5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2017年,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治区纪委大力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去年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944件,处理217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99件。自治区纪委交办“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269件,立案113件,处理148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聚焦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四级联动开展整治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454件,处理51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84人,移送司法机关283人,通报典型案例1294件。

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829件,同比上升50.5%;立案8445件,同比上升61%;结案8028件,同比上升69.4%;给予党政纪处分8373人,同比增长69.6%,其中厅级干部75人,县处级干部414人;移送司法机关146人,同比增长100%。严肃查处了李世镕、王学丰、何永林、陶淑菊、许亚林、贺福宝、严洪波、包生荣、胡雪峰等一大批社会反映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以儆效尤,形成了“打虎”的强大声势。全力追逃追赃,全年追回外逃人员24人,其中红通人员1人,追赃3081万元。(记者 王慧)

[责任编辑 郭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