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厚爱为国家法治建设“赛场选马”——内蒙古司法厅2017年司法考试纪实

21.09.2017  19:46

9月16日—17日,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圆满收官。自治区司法厅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教育、保密、铁运、无线电、电力等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责任落实,圆满完成了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了内蒙古考区“零投诉”“零违纪”的工作目标,向司法部、向社会、向考生提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自2002年正式实施国家司法考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已有2.3万余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其中3700余人为蒙古族法律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选拔、输送、储备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内蒙古考区报名人数27805人,创历史新高,参考人数20607人,参考率74.1%,全区共设11个考区(其中特大考取1个,大考区4个)、17个考点(较去年增加2个)、939个考场(较去年增加120个)。

开考第一天,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李瑛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云喜顺、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宝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志强和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领导专程深入到呼和浩特市考区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考点,巡视指导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听取了全区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考生人脸识别系统、标准化考场和考点视频监控等重点部位,详细了解了防作弊设备运行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自治区政法部门巡视组对我区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措施得力、部署严密、规范有序,具有“实、稳、严、细、深”的特点。

一、考试要求高之又高。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把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集全员之智,举全系统之力,以工作目标高于以往、工作措施严于以往、工作成效好于以往的标准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考试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确保了考卷安全、考试安全、考场安全、人员安全和舆情安全,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

二、考试方案细之又细。自治区司法厅先后召开全区司法考试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司法考试工作会议、督考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工作责任状。成立了以毕力夫厅长为总督考,宝山、尤俊成副厅长为副总督考的督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组、督考组、考务协调组、试卷看护组、舆情监控组等6个工作小组;派出11个督考小组分赴盟市考区开展督考工作,抽调监狱管理局10名特警参与试卷押运等安全护卫工作。

三、考试管理严之又严。考前,各盟市司法局联合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逐项排查整治安全问题。考试期间,公安部门不间断巡逻,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网监部门加强网站巡查检索,全面及时掌控考试舆情动态及涉考信息;无线电管理委员不间断监测和排查考试期间无线电信号,防范作弊行为;卫生部门派遣医生护士和急救车辆蹲驻考场提供医疗服务;供电部门优先保障考场照明和考试用电;教育部门积极落实考试场所,按照硬件设施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监控到位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武警部队加强考场区域巡逻,严密警戒出入考场等重点部位;中铁快运公司开辟试卷运送绿色通道,确保试卷运送安全顺畅无差错。

四、考试措施实之又实。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工作理念,加大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法治专网和广播电台、报纸报刊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采用蒙汉双语连续播报涉考信息,同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直通司考”专栏,向社会发布考试法规纪律、考生须知、考点交通路线提示等信息,竭力为考生提供便捷式服务。各地设立服务热线电话、考生服务站,组织志愿者引导考生、解答咨询,呼和浩特市从律师中招募了100名志愿者,为考生提供针对性强的专业性服务。开展“守规矩、倡诚信、反作弊”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五、考试保障硬之又硬。司法厅和各盟市司法局都加大投入,加强了试卷保密室和考场标准化建设和技防水平,购置监控设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探测器等防作弊设备。司法厅还实现了对各盟市司法局保密室保管试卷时的远程实时监控,实现试卷流转各环节的“无缝对接”。今年,各项资金投入比去年增加200余万元,同比增长44.96%;考务人员增加872人,同比增长25.84%;物防技防投入增加29.58万元,同比增长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