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在2017年度自治区各盟市质量考核工作中名列第一

18.10.2018  17:37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包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抓手,把提高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作为调结构、促转型、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切入点,全市上下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努力实现“提档升级、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经自治区政府考核,包头市质量工作取得自治区A类第一名的喜人成绩。
  过去的一年,包头市重点行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国家、自治区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提升到93.6%,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等质量量化指标全面完成,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问题。全市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2%、41.1%和55.7%),质量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品牌战略取得新成效,企业质量竞争力持续上升,质量工作有力助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包头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扬优势、补齐短板,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