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税局多措并举确保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精准落地

17.10.2017  10:07

      为进一步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包头市国税局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地。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合市地税局、科学技术局组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同时组建专家团队,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晰部门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共同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二是摸清企业底数,确定优惠对象。 根据近几年纳税人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事项备案台账、年度申报表中期间费用项目列示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及日常征管中掌握的信息,梳理企业名单,并与科技部门登记在案的历年发生研发活动的企业进行比对,确定实际发生或潜在发生研发支出的企业名单。对名单内的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调查,重点了解研发项目立项、研发投入进度、项目核算等情况,摸清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情况底数,夯实优惠政策落实基础。

      三是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宣传辅导。 整合国税、地税、科技局各部门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开展宣传,提醒纳税人及时申报,享受优惠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精准辅导,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用,统一政策口径,规范政策解答,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印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汇编》,引导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和费用归集。由税务部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等,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和需求,精准设计辅导培训内容,加强政策培训。

      四是强化纳税服务,畅通办税渠道。 深入重点企业调研,认真听取纳税人、基层税务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分析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手续,为企业及时、准确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便利条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提请的备案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投诉,确保在接到问题和投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解决完毕。

      五是加强鉴定核查,确保政策落地。 对企业研发项目有异议的,税务部门提请科技部门进行鉴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国地税联合加强对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后续管理工作,对应享未享、未足额享受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进行更正申报处理;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策落实精准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