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鉴管理编纂出版统计工作的通知

30.03.2016  18:10

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全面准确掌握自治区年鉴管理编纂出版情况,推动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综合年鉴全部由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年鉴编纂工作的单位、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决定在全区地方志系统开展年鉴管理编纂出版统计工作。

请各地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定专人负责,详细填写统计表(附后,电子版请到区情网“通知通告”栏下载),并于4月7日前将统计结果电子版发送至地情资料处邮箱。

电  话:0471-4825239

联系人:李向兵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2016年3月30日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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