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11.03.2020  19:3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公告(2020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发布《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DB15/T 1827—2020),自2020年2月起开始实施    。 

  《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由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与自治区质检院、呼和浩特市邮政管理局、区快递协会联合起草,是针对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进行规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提出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与服务的具体标准化要求,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便民快捷化,在设置上要求满足区域用户用邮需求,布局科学合理,配备查询系统,服务设施齐全;二是服务多样化,可设置缴费、宣传等增值服务,提供多种便民服务;三是共享开放化,为各品牌快递企业提供服务,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四是绿色环保化,要求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引导用户垃圾分类;五是智能安全化,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监控、消防、应急等安全设置。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推动全区快递公共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内蒙古局将做好《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组织盟市局、企业对该地方标准进行培训宣贯,引导企业积极执行标准,提高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水平,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的投递方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加快完善自治区住宅投递、智能快件箱投递和公共服务站投递等多模式互为补充的末端投递服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