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首次成功向自治区地税局交换环保涉税数据

11.05.2018  16:46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在环境保护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上完成首次向自治区地税局交换环保涉税数据工作,此次向自治区地税局共发送在线监控数据396条。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是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2018年1季度是环保税首个征收期,此次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成功交换至税务部门,加强了环保部门与地税部门的沟通交流,助推环境保护涉税平台的建设、完善,为环境保护税顺利征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