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形势集中研判会精神

23.07.2018  12:22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形势集中研判会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及时传达学习。7月6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会上,副局长高秉文向局党委汇报了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形势集中研判精神,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德成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7月9日,在视频点名周例会上,向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场所环节以上干部传达了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形势集中研判精神。连日来,各场所按照戒毒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职工学习曹学军局长在安全稳定形势集中研判上的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了做好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了持之以恒抓安全、保稳定的思想意识。

        精准研判分析。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在各场所所情研判的基础上,戒毒局对全系统安全稳定形势进行了精准研判分析。一是收治不平衡问题突出。中西部场所收治爆满,安全压力剧增,东部区个别场所上半年收治不足30人。二是不稳定因素增多。病残吸毒人员占比加大,114名重病号给预防所内因病死亡、交叉感染带来新的挑战;负案在戒人员比例上升,上半年共批捕戒毒人员31人;精神异常人员比例上升,21名精神异常人员成为场所新的不确定因素。三是戒治方法不充分。科学戒治项目少、医疗资源不足,诊断评估的专业性和综合性体现的不够充分,评估结果仍取决于戒毒人员的行为表现和习艺劳动情况,促进安全稳定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四是问题整改不彻底。一些共性的、老大难问题仍然是制约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顽疾”,隐患整治走过场、不彻底和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建管矛盾突出。部分新改扩建场所临时隔离网、墙不够牢固,存在安全隐患。

        厘清责任清单。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边学边查阶段,局领导带领3个督查组对10个收治戒毒人员的场所进行了驻所督查,共发现问题隐患89个,已督促并核实整改76个。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各督查组继续跟进,将部戒毒局、司法厅、戒毒局历次检查出的问题,以及新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图片、视频等方式建立隐患库,进一步指导各场所建立“分工精细、流程规范、标准明确、责任清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排查什么、怎么查排、谁去查排”问题,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制度。对问题隐患采取挂号督办、严肃通报等方式,倒逼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

        强化管理措施。坚决落实司法部领导指示,坚持所领导和民警24小时在一线值班。加强视频督查,发挥视频督查“千里眼”的作用。严格落实安全防控、研判、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安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民警“四大”现场管理的直接管理,严禁戒毒人员代行管理职权、代办事务,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工作的有效机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要求,对恶习较深、不服管理、违规违纪、涉黑涉恶的戒毒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管理,落实包夹控管、专人保管、定时巡查、随机抽查等措施,对病残人员做到“一人一案”,明确管控措施、责任包干到人,确保安防重点不发生问题。

        依法依规收治。建立与公安机关送戒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全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形势,做好收治量预估工作。按照就近投送、综合调配的原则,结合场所收治能力、安防条件和警力配备等情况,以直属所为主、盟市所调剂的方式收治戒毒人员,合理调配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床位,指导各场所深挖收治潜力,扩大收治能力,保证戒毒床位的平衡使用,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收治戒毒人员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调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暂行规定》,确保调遣工作依规、有序、安全开展。严格执行部戒毒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戒病残吸毒人员标准》和《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专项工作方案》,积极协调解决制约收治工作的难题和瓶颈,进一步增强场所收治能力、病残吸毒人员管控能力和教育戒治能力,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

        聚焦中心任务。按照刘志强副部长提出的“七个必须”要求,处理好“安全与戒治、劳动与康复、隔离与开放有关系”。抓住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有利时机,聚焦教育戒治中心任务,不断创新医学戒毒、心理矫治、康复治疗、认知矫正、延伸帮教等方式方法,立足地区特点,加快科学戒治步伐,高标准完成2018年19个教育戒治项目。积极开展项目多元化、多渠道、多路径合作,推动社会化戒毒,不断提升科学戒毒水平,着力打造具有内蒙古地区特色的戒治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