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力推“五个三”工作法确保《纳税服务规范》落地生根

20.11.2014  20:30

内蒙古国税局在《纳税服务规范》落实过程中,精心推出“三方响应、三类带动、三种引导、三层反馈、三级督导”的“五个三”工作机制,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规范》在基层税务机关的全面落地生根。

推行三方响应机制。 以自治区局、盟市局、旗县局试行《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组为依托,第一时间对总局、自治区局、盟市局关于《规范》的试行方案、培训计划、宣传报导、规程修改等相关部署和要求做出迅速响应,并将执行结果以文件、信息等形式逐级上报,建立起落实《规范》相关指令的快速通道,确保上级试行《规范》的各项指示、精神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建立三类带动机制。 一是自治区局选出两个业务强、基础好、作风硬,并被纳税人普遍认可的县级单位,确立为自治区国税局县级纳税服务规范示范单位,除少数受限于网络等软硬件条件的事项外,全面按照升级规范标准落实;二是全区12个盟市国税局和两个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分别选出一个县级单位作为盟市级示范点,严格落实基本规范,努力落实升级规范,以此带动其它单位;三是每个县级办税服务厅都挑选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税务干部,设置至少一个《纳税服务规范》示范岗,带动其他人员严格执行《纳税服务规范》。通过全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分别设置示范单位和示范点,带动各单位和广大税务干部,营造比学赶帮超、相互带动、相互促进的工作氛围,以点带面,以个人带动全体,积极推动全区国税系统深入落实《纳税服务规范》。

完善三种引导机制。 一是对于总局编辑下发《纳税服务规范专辑》,由区局一把手亲自批示、分管领导重点批示后,下发到各盟市、旗县级国税局,引导基层单位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同时,学习、借鉴、关注全国税务系统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过程中的经验和亮点;二是自治区国税局收集整理各盟市局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第一时间编辑《纳税服务规范简报》下发基层供学习借鉴;三是各盟市局收集本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编发各旗县局学习参考。通过三级动态的编制、下发,在全系统形成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比较、互相竞争的良性互动格局。

落实三层反馈机制。 一是旗县国税局设专人负责收集《纳税服务规范》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上报到盟市国税局;盟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指定专人将上述问题收集后反馈到各相关部门,能解决的提出解决办法反馈旗县局,不能解决的上报自治区局;自治区局纳税服务处指定专人将上述问题收集后反馈到各相关部门,能解决的提出解决办法反馈下级单位,不能解决的上报总局。通过三级专人信息反馈机制,提高了《纳税服务规范》落实过程中问题和困难的传递和解决速度,避免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推诿扯皮,提高了工作效率。自10月1日试行《规范》以来,全区共反馈困难和问题200多条,三级国税部门已分别解决170多条。

强化三级督导机制。 将《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工作明确为全系统三级国税部门一把手工程,自治区局、盟市局、旗县局三级一把手分别以召开会议、统筹指导、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奖勤罚懒等形式,直接指导各级试行《规范》工作组,对试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全天候督导,推动《规范》落实工作扎实开展。自10月1日《规范》全区试运行以来,全区三级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在实行领导带班制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前往各办税服务厅督导检查《规范》落实工作,现场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规范》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