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司法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6.06.2018  03:25

        喀喇沁旗司法局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成为“为群众排难、为领导解忧、为政府减负”的有效载体,取得了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80件,调解成功功率达到100%,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一是以“调”为策,着重协调矛盾纠纷当地化解。充分发挥司法所“第一线”的调解职能作用,加强与乡镇派出所、信访办、综治办及相关部门的联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调处、因案施策,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举办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级人民调解员参加的培训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针对重点、疑难的矛盾纠纷复杂矛盾纠纷,邀请律师、公证员共同参与调解,对调解不成的,移交有关部门或者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二是以“稳”为纲,着重建立矛盾纠纷稳控机制。建立运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稳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在旗文化中心前广场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综合运用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政策法规、规范道德行为等手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成本。

        三是以“防”为基,着重进行矛盾纠纷的细化摸排。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各司法所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制度,重点开展节假日等重大活动期间集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群众依法维权。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着重宣传人民调解的优越性,正确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当、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积压和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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