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

05.09.2017  03:16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等事项,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汇报了文件起草情况。会议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  

    会议认为,商标品牌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体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对于促进创新型内蒙古、品牌内蒙古建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产品知名度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区商标品牌整体水平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要求还不适应,仍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资源优势、产品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国内外知名品牌数量较少,商标品牌培育、建设和保护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结合实际制定地区、行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发展和保护商标品牌。要以“扩大商标品牌总量,提升商标品牌质量”为主线,广泛开展品牌价值评估与推广,加大品牌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地方品牌企业融资渠道,全方位支持鼓励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努力建设一批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为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品牌内蒙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商标品牌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闫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