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第四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圆满结束

04.12.2014  12:24

2014年11月26日-27日,自治区政府机关第四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圆满结束。本次公开遴选共计划为自治区地税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家单位的5个职位遴选16名公务员。

2014年,自治区公务员局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结合自治区实际,全年共计组织区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4次。先后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科技厅、统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供销社、地税局、经信委等8家单位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同时审批授权并指导赤峰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2人。

在遴选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保证考试公平、公开、公正。同时结合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在工作中抓整改,以整改促落实,力求取得工作实效。具体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 结合自治区实际,进一步准确把握公开遴选的制度定位,以职位需求为目标,科学设置公开遴选的职位资格条件,增强公开遴选工作的科学性和选人精准度,坚决杜绝“萝卜招考”等现象发生。 二是 根据遴选单位工作性质及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善遴选考试测试方法,进一步推行公开遴选分类考试的办法,实现公共科目考试与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切实达到既重视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更重视测试考生职位胜任能力的效果。 三是 在目前考察制度存在局限性,以及考察时间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组织考察和遴选考生到单位上岗考察三个月相结合的办法,以便对考生与职位相适应的程度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 四是 进一步提高遴选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努力缩短考试周期,特别是将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整体安排、连续进行,切实减轻了考生考试成本负担,同时方便用人单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