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02.2017  15:34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广东穿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英利达科技数码园B座101室

联系方式:0755-88321193    

被投诉人:通辽市中心血站

法定代表人:孙贵杰

地址:通辽市新兴大街98号

联系方式:0475-8239682

被投诉人: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包建设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体育中心北侧

联系方式: 0475-8910904

投诉人在参加被投诉人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通辽市中心血站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TG2016B030178)公开招标活动中,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情形。经质疑后向本局投诉。本局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经本局调查核实:

该项目已经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责令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辽市中心血站对该项目组织采购活动时,依法重新编制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执业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府采购政策编制采购文件。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通辽市人民政府或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