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四项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24.12.2014  16:3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敖汉旗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空气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治理力度。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停止使用不在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的供热锅炉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改用清洁燃料、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引导浴池使用配热送水。目前,4家企业共计18台296.5蒸吨锅炉已全部淘汰拆除。

  二是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物料堆苫盖、建筑围挡等防尘设施,谨防建筑施工扬尘。新建地坑式垃圾箱25处,埋设垃圾点标识牌210个,加强道路清扫频次。

  三是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车登记尾气排放技术性能检验,新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Ⅳ排放标准。扎实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治理工作,制定黄标车老旧车禁行路线,自12月1日起,新惠中心城区(不含外环路)将禁止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行驶。截至目前共拆解各类报废汽车510余辆。

  四是进一步规范餐饮油烟净化。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新建餐饮业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对原有餐饮业污染防治设置年度审核程序进行规范,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业不予审批、年审。截止12月末,餐饮企业共安装油烟净化器183台,安装率达到98.9%。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