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署“3•18”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07.03.2018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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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在全国“两会”期间营造安全和谐的文化市场氛围,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文化部关于废止和重新修订的文化市场法规规章的相关内容。按照2018年全区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安排,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部署开展2018年“3·18”文化市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为扎实做好此次宣传活动,自治区文化厅要求各地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活动为主题,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宣传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营业性演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文化市场有关政策法规;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修改部门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676号)、《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中涉及文化市场部分的内容。二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刊发文章,广泛宣传近年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重点跟踪报道文化市场大要案的查处情况,宣传近年来本地文化市场案件,特别是新兴领域、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典型意义和重大案件,进行重点剖析。 三是 制作、散发以文化市场政策法规为内容的宣传栏、板、手册等宣传品,大力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重新对外公布12318监督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电话、网站,明确和宣传文化市场受理投诉和举报范围及内容,举办以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组织开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向群众和经营业主宣讲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转型升级相关政策,推动文化经营场所转型升级工作。 四是 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要安排专门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协调,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重点宣传近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有关成绩和行动,充分展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效和执法形象。 五是 要结合宣传活动,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一批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案件,并有目的和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经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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