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12.10.2015  11: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强化组织领导。并就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环境、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推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就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健全协调机制、落实目标责任、保障资金投入、注重舆论引导提出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全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