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实施贫困旗县建设用地增减节余指标跨区域流转交易

03.11.2018  02:11

  10月26日,内蒙古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在全区贫困旗县(市、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流转交易的通知》,以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通知》分别从节余指标跨区域流转交易范围、流转交易指导价格、交易方式、使用管理以及项目审批管理五个方面作了具体说明。 

  《通知》明确,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市、区)、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市、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全区范围内流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旗县(市、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旗县(市、区)商服、房地产(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工矿等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应优先交易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助力贫困区脱贫。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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