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建立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23.04.2018  16:05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局属科级领导干部就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推进机关办事提速、服务提升、工作提效、能力提升。按照市纪委派驻组《关于建立完善廉政档案的建议》呼纪驻环[2018]5号文件要求,市环保局通过中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决定,建立局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级干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科级干部家庭住房、家用汽车等购置情况以及向组织报告个人从事或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情况;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个人奖惩情况,科级干部在廉政勤政方面受到的表彰奖励和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的处理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科级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廉政档案登记表》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并经分管领导审查把关、签署意见后报送局机关纪委,局机关纪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建立、保管廉政档案,并做到严格保密。

通过廉政档案的建立,实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要人事调整等关键环节的全程、实时监管。通过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