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24.08.2017  23:03

 

  8月23日,全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推进会在自治区检察院闭幕。从“数字检务1.0”、“网络检务2.0”、“信息检务3.0”,到“智慧检务4.0”,今天的内蒙古大草原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正在不断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着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四梁八柱”。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将信息化作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和强大引擎,强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自治区实际的检察信息化建设新路径,取得了显著成绩:检察专网、检察工作网(政法网)实现了三级院全覆盖,远程接访、远程提讯、远程侦查指挥、高清视频会议、网呈视频会议、办案区联网等各模块互联互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大的跨越;三级院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基本达到了“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要求;率先建成了具有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蒙文数字平台,检察协同办公平台的建设应用使办公效率大幅提升,检务保障信息系统促使检务保障工作驶入规范化轨道,检务公开矩阵的形成让检察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拓展;5个院荣获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远程视频接访被评为“2015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自治区检察院自主开发的“检察数据宝”获得高检院轻应用开发评比一等奖,选手在高检院组织的网络安全业务竞赛中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全区检察机关信息技能练兵比武150余个参赛项目中,涌现出了一批实用新型和特色应用。

  今天的内蒙古检察信息化建设对健全办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效能的支撑、引领作用已十分显著。马永胜表示,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经济发展不如发达省份,但是,就检察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而言,在发展水平、投入力度、应用效果等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一点也不差。我们要继续坚定信心、鼓足干劲,高点起步、高标建设、高效推进,就能变“后发优势”为“后发效应”,实现升挡提速、变道超车。

  “十三五”时期,内蒙古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以“创新、融合、智能”理念为指导,以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为核心目标,以检察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为着力点,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大数据技术与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体系,以科技创新引领、驱动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要想让“智慧检务”快车真正联通内蒙古大草原,马永胜强调要把握几个原则和导向,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不动摇,强化顶层设计;要以需求为导向,突出深度应用;要以融合为方向,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利用;要准确把握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功能定位,发挥检察人员创造力,以点带面推动“微创新”释放“大能量”。

  马永胜指出,“智慧检务”系统性强、投入大,要聚焦重点,明确主攻方向。要以“智慧检务”助推司法体制改革。要采用大数据全面测算分析各院人均办案量,精准调配员额。要建立办案流程自动监管机制,变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事后监控为实时监控、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要研发、引进检察官绩效考核系统,对检察官进行精准、高效考核,为绩效奖金发放提供科学依据。要做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应用准备,推进讯(询)问语音同步转录、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和智能分析、案件信息自动检索、公诉证据分析、数字化出庭、智能辅助量刑建议、监督结果智能纠错等人工智能系统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要打造“全方位智慧服务”,以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两微一端”为基础,建设新型智慧“检民关系”、“检媒关系”和“检律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推进“智慧检务”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司法办案大数据在“智慧办案”中的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人机结合。要借助“智慧检务”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以检察办公平台、检察决策支撑平台建设为基础,打造“智慧办公”“智慧决策”。以队伍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打造“智慧队建”,提升从优治检和从严治检效能,为人才引进、培养、考核提供大数据服务,实现检察机关人力资源科学合理调配。以检务保障平台建设为手段,打造“智慧保障”,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计划、装备、资产等检务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提升检察机关经费保障、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机关后勤服务的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主持会议。 

 

  李茂林充分肯定了本次推进会取得的各项成果,指出此次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共识;提振了信心,坚定了决心;明确了方向,指明了路径。李茂林强调,在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中,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理念,切实提升“智慧检务”建设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正确处理“”与“”关系,妥善处理“”与“”的关系,科学处理“”与“”的关系,有效提升“智慧检务”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