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

27.11.2017  21:48


    为在全区检察机关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1月24日,自治区检察院以三级院视频的形式,举办了全区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特邀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副主任、哲学部副教授焦佩锋进行授课,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主持讲座,全区4700余名检察人员聆听了专题讲座。
 
  焦佩锋副教授以《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解读》为题的专题讲座历时两个半小时,从9个方面概括讲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概括归纳了党的十九大取得的三大主要成果,形象地用“时间轴”的概念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定位,从新时代、新特点、新目标和新要求等四个方面系统解析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座详细解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的性质、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新时代的艰巨使命、新时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变化、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脉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略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讲座站位高远、主题突出、脉络清晰、资料详实、深入浅出、见解深刻,授课语言既严谨规范又生动活泼,全体检察人员聚精会神听讲,一丝不苟记笔记。通过此次专题解读,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入脑入心,对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李茂林在主持讲座中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在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日前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决定》,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在10月30日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马永胜检察长对全区检察机关提出了“九个下功夫”的明确要求,对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区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抓好全区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干学结合,狠抓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