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第二批拟入额检察官342人

14.03.2019  20:51

  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按照方案确定的不低于1:1.1的差额比例要求,全区提请审议人员418名,最终确定拟入额人员342人。

  会前,按照“遴选委员会一事一组成”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从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部门领导代表库和法学专家学者库中随机抽取了11名委员参加会议。

  参会委员听取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从专业角度对员额检察官推荐人选进行质询以及审核把关,投票表决通过了418位拟入额检察官人选。

  据悉,此次遴选程序以考试考核为重点。全区三级院同步开展笔试工作,全区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蒙汉双语考生进行了单独划线,未通过合格线人员不能进入考核范围。考核采取面试、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70%的比重加权计算。

  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建平表示,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设置遴选条件,既优先考虑原有检察官身份的未入额人员,又将年轻精干的检察官助理吸纳进检察官队伍,真正使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进入员额制检察官队伍,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办量。坚持以考试考核为重点,合理设置遴选程序,以确保遴选结果公平公正。从全区遴选工作情况来看,考试考核的结果总体上反映了参选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考试考核成绩靠前的,绝大部分都是业务水平较高的办案骨干力量,体现了“把能办案、会办案的人选入员额”这一改革的目的和初衷。

  表决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武国瑞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两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分析调研,总结有益经验,完善遴选程序,使遴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