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部署推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暨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

21.11.2014  22:30

会议主席台

会议会场

王玉明副主席作重要讲话

戈锋厅长部署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4年11月1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暨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深入分析当前水利建设的形势和要求,动员部署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玉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戈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主要负责人,水利厅有关处室、厅属单位参加会议,各盟市、旗县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玉明副主席全面总结了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水利是现代农牧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保障农牧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坚持把水利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重要方向来部署,把发展节水灌溉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全面推进,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区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6000万亩。截至目前,全区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6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400万亩,牧区灌溉饲草地760万亩,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在抗御干旱等自然灾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我区粮食生产10连增、畜牧业生产10连稳提供了有力保障。 王玉明副主席强调,要准确把握水利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李克强总理在5月21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上作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部署,加快我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一要 加快推进我区列入国家今明两年和“十三五”规划分步建设的12项重大水利工程,尽早建成并发挥工程效益。 二要 深入开展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三要 加快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覆盖,确保今年解决80.33万农牧民和5.65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明年全面完成我区“十二五”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提前实现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全覆盖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翁牛特旗调研座谈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积极争取落实国家、自治区共计1亿元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旗两级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实施进度,确保明年年底全面解决10.3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王玉明副主席要求,要统筹做好当前农牧业各项工作: 全力抓好防凌工作和春耕抗旱工作。 二是 抓好今冬明春农牧业生产。 三是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 四是 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推进农牧业法制建设。 戈锋厅长总结了今年水利 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一是 重点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 农田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 防汛抗旱夺取新胜利。 四是 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 五是 水利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 戈锋厅长对加快推进我区列入国家今明两年和“十三五”规划分步建设的12项重大水利工程作出部署,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实行属地管理,项目所在地主要领导要对水利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 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前期工作。各级水利、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各项条件。项目所在地区要统筹安排好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跟踪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 坚持节水优先,注重建管并重。注重节水工程建设,把节水工作作为引调水工程立项建设和水库工程水量配置的重要因素,做到“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坚持建管并重,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 四是 坚持改革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坚持两手发力,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把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建设等作为吸引社会资本的重要领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要结合推进重点水利工程,超前谋划“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戈锋厅长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王玉明副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部署,迅速掀起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完成 目标任务 。要完成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28.6亿元,新建村镇供水工程210处,新增灌溉面积3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解决3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增节水能力5000万立方米。 会上,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作了典型发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张磊、财政厅副厅长刘义胜作了具体工作部署。(潘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