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07.06.2018  2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内政发〔2017〕155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呼政发〔2018〕6号)的要求,按照国土厅的统一部署,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紧抓工作重心,全面有序推进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第三次土地调查成立领导小组,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环境保护局、市房管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等12个相关委办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三调办”)。具体负责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调查成果的维护和对外公布、提供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技术组、试点组、权属组、耕地等级组五个专项工作组,为调查工作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自治区的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呼市国土局结合实际,牵头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从目的意义、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方法与要求等方面对全市“三调”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并提出工作要求,为“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和依据。 
            三是落实工作经费。主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筹备情况,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力保障了工作经费需求。目前,全市2018年度的三调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下一步三调办将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履行招标程序,选定技术单位。 
            四是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按照国土厅的统一安排,呼市国土局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了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培训班,重点就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外业调查、互联网+举证平台、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水平,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解决遗留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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