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开展医疗联合体药品耗材采购试点工作

23.11.2017  19:37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畅通呼市地区药械管理使用机制,11月20日,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呼和浩特市医疗联合体药品耗材采购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组织各旗县区医共体、委属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其它医疗集团视情况逐步推开,最晚不超过2018年10月底。
            开展医疗联合体带量带预算采购的目的是促进和保障医疗联合体的建设与发展,有效保障药品耗材供应和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负担;推进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建设;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用药衔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采购中的参与度;增强议价采购竞争力,形成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医疗集团是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坚持自治区“一个平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牵头医院在开展药品耗材议价时,先组织制定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抽调人员成立以医院管理、临床医生及药品耗材专家组成的议价小组进行议价。先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采购金额大、使用量多、重合度高的药品耗材合理编制“采购目录”。首批议价采购药品、耗材品种各选择不少于8种,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品规范围。
            文件还要求牵头医院发布药品带量、带预算采购公告中要将“两票制”作为必备条件。鼓励医联体在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全部货款的50%,待药品耗材全部使用完毕支付剩余部分。同时,鼓励医联体也可探索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探索实行统一配送医联体内部所有医疗机构带量、带预算采购的药品和耗材。也可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
            文件特别强调,对医疗机构擅自网下采购及企业违规不诚信等行为,视情节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等级等处分,对违纪企业按照《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纳入不良记录处理。  
内蒙古支持盟市跨区域联合采购药品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21日电(记者张丽娜)新华网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研讨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用药食品药品监管局